泾县查处非法改装液化气瓶案

09.03.2016  07:35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根据群众举报,从重从快查处了该县平安气瓶检验有限公司非法改装液化气瓶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6万元罚款;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刘某处以2万元罚款。

  由于受检的气瓶数量少、利润薄,面临亏损,“平安”公司从2015年5月底开始将本辖区液化气充装站送来的报废气瓶上的旧护套切割下来,用从陌生人上门送货所购得的新液化石油气瓶护套,重新焊接改装成新气瓶624只并销售。当事人擅自从事液化气钢瓶改装而且还出具虚假检测结果进行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条款。当事人非法从事改装液化石油气瓶并销售,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 张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