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六举措”倾情关爱特殊家庭
17.10.2014 20:25
本文来源: 安徽新闻网
一是制定政策。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从提高特扶标准、养老、医疗、再生育服务、住房、就业等方面,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关爱力度。
二是奖励扶助标准提高。2014年,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实行城乡统一的扶助金标准。
三是生育关怀。对有生育能力的“失独”家庭鼓励夫妻再生育,优先享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利益县人口基金,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圆梦行动帮扶。对不能生育的“失独”家庭,根据其意愿,帮助协调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办理收养手续。
四是物质救助。将失独家庭纳入人口基金生育关怀范围,在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死亡后,计生干部第一时间上门慰问,并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救助金。
五是生活保障。对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扶对象,因失能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由县财政发放每人每月发放不少于100元的护理补贴;享受特扶人员死亡的,在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助的同时,并享受200元的补助。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根据享受低保的类别发放低保金;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按政策规定分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县人口基金为特扶对象每年免费办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六是建立结对帮扶制度。组织计生干部、计生协会员和志愿者,与计生特殊家庭开展“一对一”、“手拉手”结对帮扶,免费发放亲情手机,通过打电话、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亲情服务、心灵慰籍等服务。(王月芳)
本文来源: 安徽新闻网
17.10.20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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