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泾县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 “三个人大”的建设目标,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各项监督工作实效明显增强。特别是连续三年先后对“一府两院”、垂直管理部门开展评议活动,常态化的“考试”有力地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2013年,泾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票决方式决定对县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议。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烟草专卖局、供电公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议,并通过电脑抽签的方式对5名法官、4名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发行、农商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议。
在对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上,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若干调研组,对被评议单位开展“一对一”调研,先后深入企业、社区,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分别面向社会群众、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发函征求意见,并前往宣城市向被评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调研掌握第一手真实、客观资料,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在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上,调研组将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名单和评议内容分别在泾县人大常委会网、泾县新闻网进行公示,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广泛征询对被评议人员的意见。组织“两院”全体干警对被评议法官、检察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分别与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被评议法官、检察官的同庭室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了解被评议对象的情况,听取意见。召开了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负责人座谈会。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向人大代表、律师和被评议人员所在社区等了解情况。组织人员抽查阅看了被评议法官、检察官近两年主办、协办的案卷,旁听了被评议法官主审案件的庭审。
三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结合评议情况先后发放评议意见书17份共70余条,决策参考意见6份。评议“考试”常态化让人大监督实效明显增强,县发改委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县经信委主动作为帮扶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县民政局认真做好低保、社会救助等工作,“两官”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垂直管理部门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人大意识进一步提升。(殷昌贵)
信息来源:泾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