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树县花

13.01.2016  19:23

  1月8日,泾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确定泾县县树县花的议案》,决定青檀为泾县县树,杜鹃为泾县县花。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县树县花议案时,对县政府提出的青檀作为县树没有异议,一致同意;对议案中将杜鹃和桃花两个品种都列为县花提出了不同意见,部分委员认为县花选择两种不严肃,部分委员认为桃花开放时期较短,且桃花树有较长时间的落叶期,不利于绿化城市。审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进行表决,否决了将桃花列为县花的议案,决定批准杜鹃为泾县县花。
      会议认为,命名青檀为泾县县树、杜鹃为泾县县花,符合泾县的自然特点、人文历史和市民意愿,对提高全县人民的生态文明意识,丰富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品位,对打造“青清净静”魅力泾县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科学制定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县树县花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动员全县人民积极种植县树县花,绿化城市,美化家园,努力创造泾县更加幸福的明天。 (泾县人大办 张必虎)

信息来源:宣城市泾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