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法院依法强制拘留显威力
19.08.2016 22:01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在执行案件中,释法析理是必要的,也是温柔的,对一些“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才是必要的。
2015年8月,丁某某因琐事在赵某门口辱骂,赵某以为丁某某是骂其妻子而发生争吵。在吵骂过程中,赵某对丁某某实施了殴打,致使其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经泗县法院审理判决,丁某某的辱骂行为是引发此次冲突的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赵某殴打丁某某致其受伤住院,负主要责任,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丁某某医疗费等费用6700.08元。
但进入执行程序后,赵某并未履行赔付义务。丁某某说:我一个妇人,实在拿他没办法,只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找了他好几次,他就是不还钱!
今年8月11日清早,执行干警再次约谈赵某,面对执行干警三番五次的释法析理,赵某非但没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还扬言:就算坐牢,我也不会赔她一分钱!看到赵某态度如此恶劣,执行干警当下对其作出拘留15天和罚款2000元的决定,并押送至泗县拘留所。
俗话说,不见棺材不掉泪!到了拘留所,赵某才意识到执行干警平日里的“碎碎念”是温柔的,这次是“动真格”的了。面对即将到来的“局子”生活,赵某一改之前的“强硬”,突然恐慌起来,连忙联系家人立刻将赔付款和罚金送至法院,并写下悔过书,希望法院宽大处理。
当丁某某从执行干警手里接过执行款时,眼泪模糊,声音哽咽:我相信法律会保护受害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谢谢你们!但我骂人也是不对的,随后执行法官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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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2016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