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围殴女生案告破 6名违法嫌疑人归案

27.08.2014  12:34
核心提示: 记者从泗县警方获悉,该局于24日获知该爆料后,当即安排管辖区三湾派出所受案调查,并从刑事侦查大队、网安大队、三湾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工作。

8月26日,记者从泗县警方获悉,备受关注的泗县“8.18”围殴女生案成功告破。

近日,新浪微博网友爆料称,泗县一名女生被多名女生殴打羞辱,旁观者嬉笑拍照、无人报警,并附时常3分钟的视频。

微博内容迅速被网民围观跟帖。记者从泗县警方获悉,该局于24日获知该爆料后,当即安排管辖区三湾派出所受案调查,并从刑事侦查大队、网安大队、三湾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工作。

迫于压力,违法嫌疑人高某于8月25日晚21时许到专案组投案自首,至26日凌晨4时许其他三名违法嫌疑人相继到案。至此,泗县清水湾公园“8.18”打人案件告破。

经查证:违法嫌疑人高某(女,14周岁,泗县泗城镇人)、贺某(女,14周岁,泗县泗城镇人)、何某(女,15周岁,泗县开发区人)、程某(女,12周岁,泗县泗城镇人),受害人朱某(女,15周岁,泗县山头镇人)、张某(女,15周岁,泗县山头镇人)。

经审讯,贺某与朱某半月前在腾讯QQ群中因琐事发生口角,8月18日双方相约到泗县清水湾公园见面,下午14时许,贺某邀其朋友高某、程某、何某;朱某及其朋友张某陆续到达清水湾公园,见面后,贺某等四人对朱某、张某进行殴打,过程持续5分钟左右,后双方相继离开,无人报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贺某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不执行拘留;高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300元,不执行拘留;何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不执行拘留;程某不予处罚。对上述违法嫌疑人批评 教育 后均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记者 曾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