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原县委书记任职10年受贿600次 30万“卖”俩副县长

21.08.2014  10:57
核心提示: 据悉,2002年起,晏金星历任泗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宿州市委副秘书长。晏金星因涉嫌受贿罪,于2014年1月被刑事拘留随后逮捕。

8月20日下午,轰动一时的泗县原县委书记受贿案一审宣判,宿州中院判处晏金星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收缴全部赃款赃物。

星报记者获悉,晏金星任职10年间,受贿600多次,平均每6天1次,受贿金额高达520多万元,其中“卖官”受贿约370万元,为单位提供便利而受贿超过150万元。

据检方指控,行贿的46名官员中,不乏泗县政府部门“一把手”,其中至少14名局长,甚至还有2名副县长。

也就在昨天,网曝因行贿晏金星而被免职的官员中,有至少15人因泗县县委一纸文件而“闪电”复出。对此,泗县县委宣传部表示,该县有干部轮岗,不存在“免职后复出”一说,“轮岗前免职,这很正常”。

一审获刑14年,没收30万个人财产

8月20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宿州市检察院获悉,晏金星一案20日下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据悉,2002年起,晏金星历任泗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宿州市委副秘书长。晏金星因涉嫌受贿罪,于2014年1月被刑事拘留随后逮捕。

据检方指控,晏金星自2002至20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47人共计人民币363.4万元,价值人民币5.65万元金条一根,为他们在工作岗位调整和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13家单位共计人民币73.1万元、价值人民币73万余元的商品房一套、 购物 卡6万元、日元30万元、欧元5000元,为他们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以上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521万余元、日元30万元、欧元5000元。

20日下午,晏金星被宿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晏金星所得赃款、赃物全部内部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30万元“卖”俩副县长

在起诉书上记者看到,原泗县副县长周敬武曾向晏金星行贿16万元,而目的大都是“买官”。

周敬武先后任泗县丁湖镇镇长、党委书记,大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泗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同晏金星搞好关系,在工作中及职务调整时得到帮助和支持,周敬武在2003年到2010年间,以节日看望名义,先后15次送给晏金星共计6万元;2010年3-4月,为提任泗县副县长,周敬武又先后多次给晏金星送去5万元,直到2010年5月,周敬武当选泗县副县长;此后,为表示感谢,周敬武又先后给晏金星送去3万元。

2011年8月的一天,晏金星退给周敬武5万元。

类似情况的,还有原泗县副县长郭金玲。

据检方指控,郭金玲先后14次借节日等机会,给晏金星送去共计7.1万元;2010年3、4月间,为提升副县长,郭金玲为晏金星送去5万元,2012年当选后,又送去2万元表示感谢。

46名干部涉嫌“买官”,至少14名“局长”

同样是2010年3、4月间,和周敬武、郭金玲抱着同样想法的张宝华,也为提任泗县副县长而向晏金星行贿5万元,晏金星答应向市委推荐,只是最后未能提任成功。

法院认定,晏金星任职10年间,受贿600多次,46名干部行贿普遍在10次以上,多人行贿达20多次,总计收到包括金条在内价值369万元的款物;而在为企业征地拆迁等提供便利上,则收到价值152万元的款物,以及日元30万元和欧元5000元。

在46名行贿的官员中,除了2名副县长,还有许多是各单位的“一把手”,如原泗县水利局、民政局、卫生局、林业局、国土局、物价局、司法局、住建局、社保局、财政局、环保局、交通局、人社局、畜牧局局长、原泗县发改委主任,以及原泗县城管局、建设局副局长等部门主要领导。

网曝:免职官员“闪电”复出

近日,有泗县网友发帖称,在原泗县县委书记晏金星贪腐案中被免的官员,最近在县里“闪电”复出。

网帖提供一份声称由泗县县委办公室发出的“泗办秘[2014]28号文件”,声称,多名参与行贿并被免职的地方官员,又因泗县县委一纸红头文件而“闪电”复出,引起一片质疑声。

记者根据网帖内容整理后发现,涉及至少15名曾向晏金星行贿的官员。包括:原县委办主任杨维喜、原泗县政府办主任时竞、原泗县环保局长周瑞玲、原泗县财政局、教体局长窦贤君、原泗县科技局长曹金杰、原泗县住建局长陆永军、原泗县林业局张吴怀兰、原泗县民政局局长张志文、原泗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高学环、原泗县农委主任胡大春,以及5名乡镇党委书记或镇长。

回应:干部轮岗前需要免职

对于网曝行贿官员免职后闪电复出一事,记者试图向泗县县委书记王娟求证,虽有短信回复,却并未做正面回应。

随后,市场星报记者致电泗县县委宣传部部长王鹏,准备对行贿官员免职后复出一事,向他核实。

记者:网曝晏金星案中部分行贿官员近日“闪电”复出,对此您如何回应?

王鹏:没有。

记者:是有“免职后闪电复出”这回事吗?

王鹏:不存在“免职后复出”这一说。这个我们在今天新华网刊发的稿子里做了解释,就是那篇“泗县干部轮岗”的稿子。

(星报记者查询新华网关于《安徽泗县:干部轮岗交流,激发干事活力》,文中提到:“泗县将从今年下半年起,对80名科级干部、100名股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目前,全县已交流轮岗的干部90多名。”)

记者:这批行贿后免职的官员中,是否有部分人包括在这批轮岗名单中?

王鹏:轮岗之前肯定是要免职的,这很正常。

记者:是否可以理解为,这些干部被免职不是因为行贿,而是轮岗的要求?

王鹏:(挂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