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法院远赴云南丽江 两地联动成功扣押车辆

24.11.2016  17:38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21日晚,旌德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终于在远赴云南丽江,历经七天后成功地将一辆保时捷卡宴轿车扣押至旌德法院,执结了一起保全案件。

  2015年12月,吴某在旌德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110万元的保时捷卡宴轿车,并在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汽车销售公司向银行缴纳了200万元的保证金。后吴某一直未还款,银行扣取了汽车销售公司的保证金。2016年11月7日,汽车销售公司向法院起诉吴某,要求吴某偿还其支付的银行按揭款,并申请对该辆保时捷卡宴轿车进行保全。

  法院受理后依法作出了保全裁定,移交执行庭执行。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吴某已将车辆质押给四川省某二手车行,二手车行又将车辆转让给云南省丽江市的赵某,未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不知道车辆在何处。

  11月14日下午4时,执行法官接到了汽车销售公司经理电话,称在云南丽江发现车辆。执行法官马上将情况汇报给了领导。因是异地扣押车辆,该院决定由执行庭庭长带队,部署任务后迅速准备,于第二天乘飞机到达云南丽江。

  当晚执行干警在宾馆进行了周密部署,研究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制定了执行预案和三套执行方案。16日一早执行法官来到丽江市古城区法院请求协助执行,该院执行局杨局长得知旌德法院的来意后高度重视,迅速将警力、车辆调配到位,并带队参加,要求干警全力协助执行。

  经调查发现,扣押车辆现由赵某所控制,赵某在当地经营两家酒楼,每天上午九点才开车出小区。古城区法院介绍该小区路况复杂,少数民族杂居,治安状况差,如果在小区强制扣押车辆可能引起大量群众围观,不利于执行。于是执行干警等待时机,利用赵某在加油站加油时强制将人车分离,将扣押车辆开至古城区法院,同时将赵某带回法院协助调查。经执行法官仔细核对车架号,证实该车就是保全车辆。赵某抵触情绪非常大,坚决反对旌德法院将扣押车辆开走,同时放出狠话“死都不会让车开走”。承办该案件的法官阐明法律,耐心劝说,古城区法院杨局长还专门联系赵某的哥哥到法院共同做赵某的工作。四个小时后,赵某终于向法律“低头”,愿意交出车钥匙,并在扣押文书上签字,该保全案件在古城区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最终顺利执结。11月21日晚,保全车辆扣押至旌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