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中院、舒城县法院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15.01.2015  00:49
 

  安徽法院网讯      1月13日,《人民法院报》公布了最高院关于“第三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评选结果,我省芜湖中院、舒城县法院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www.court.gov.cn/jianshe-geng-duo-56.html )。

  2014年9月中旬,根据最高院《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法明传[2014]569号)的要求,省高院制定方案,组织全省各级法院申报,经省高院书面审核、实地考察、讨论决定并经党组决议推荐后,于10月30日汇总材料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经最高院审核,从全国99个候选单位中评选出50个示范单位,我省两个法院喜获该荣誉。该活动组织严密、公开透明,对展示法院文化建设成效和特色、提升队伍素质、促进审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省将适时开展全省法院第三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