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法院荣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示范法院”称号

11.03.2015  19:41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示范法院”。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精神,蚌山法院迅速研究出台了实施细则,明确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明释制度、决定程序、公布程序、公布范围以及修改和屏蔽程序等,并以蚌埠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制度为契机,加快与社会管理部门的协同合作步伐,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和信息曝光力度,构建“诚信者赢、失信者亏”的良好社会经济秩序。

  据悉,2013年该院就率先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立体式公布了14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4年共对被执行人强制申报财产476件,通过司法查控网查控车辆、房产、银行账户信息521人次,查封房产、车辆47人次,依法限制出境5人,司法拘留17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61人次,特别是在闹市广场通过LED大屏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照片、失信情形等信息,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对被执行人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