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安徽法院网讯 3月31日下午,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马鞍山举行。省高院副院长、巡视员汪利民,省妇联副主席高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省19家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分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妇联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汪利民指出,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打造家事审判的“升级版”,就是要在现有审判体系的基础上进行再设计,形成与和谐发展理念相适应的理论体系、规则体系、执行体系。在进一步推进改革工作过程中,全省试点法院要准确把握家事、民事、商事案件的差异,积极构建符合家事审判规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家事诉讼程序。要注重职权主义与处分权主义有机结合,根据家事诉讼对法官职权干预的特殊需求,强化法官的职权探知、自由裁量和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适当干预等。要构建家事审判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体制,条件成熟的法院应当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或者组建家事审判团队,推进家事审判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以家事法官为中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家事主审法官责任制,辅助设立家事调查官和心理辅导员制度,协助调节家事关系、解决家事纠纷。要着力加强家事审判硬件设施建设,加大物质装备投入。要推进家事纠纷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拓展司法调解范围、加强家事案件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健全家事特邀调解组织、加强家事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等措施,让家事事纠纷在诉讼渠道之外得到有效化解。
高莉指出,近年来,我省各级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老人等家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建婚姻家庭调解员、家事协理员、人民陪审员等多个工作队伍,为家事审判提供人才力量。要积极参与法院家事审判和相关工作机制改革,通过搭建诉调对接平台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推进全省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要善于发现、善于宣传法院系统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先进群体和代表人物,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会上,芜湖中院、黄山中院、界首市法院、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等4家全国家事审判试点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与会代表还根据各自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审判实践,针对试点工作的特色做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以及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