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院“点对点”网络查控促高效执行

13.10.2014  16:16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歙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新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成功从五家银行十四个账户上查询到了七名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并扣划,将一起标的额达15万余元的案件在短时间内顺利执结。
      2013年1月20日,程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歙县支行贷款25万元,期限12个月,利率14.58%。贷款的同时邮储银行与丁某等五对夫妻共同签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联保小组成员对发放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因借款致使原告采取诉讼方式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贷款到期后,程某未能如期将款项还清,银行诉至法院。案经法院审理后调解,程某须归还欠款本金150590.98元,7月底付5万元,余款10月底付清,丁某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7月底到期后,程某等人分文未付,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展开对各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时掌握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状况,从而将该案高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