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法院整合社会力量促少年刑事审判四提升

04.09.2014  18:35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积极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在审判中聘请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社区志愿者等通过主动走访、参与调解、回访帮教、司法监督等措施,做到办案效率、案件质量、社会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的四个提升。

  主动走访了解未成年人生活状况。在案件受理后,迎江法院立即启动走访程序,邀请社会调查员、社区志愿者等及时深入社区和家庭了解未成年人成长背景、家庭环境、性格特质、社会关系等,为案件审判及判后回访提供依据,节约了司法资源。

  参与调解做好未年人心理疏导。案件审理中,迎江法院邀请心理咨询师、妇联等社会力量参与案件调解全过程,充分发挥他们自身优势,竭力做好当事人的矛盾化解与心理疏导工作,消除当事人顾虑,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以来,该院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100%。

  回访帮教防止未成年人刑事再犯。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迎江法院特别注重案后的回访帮教工作。对拟判处缓刑的案件充分尊重社区矫正意见,对已判处缓刑的案件,及时整合社会力量做好回访帮教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犯安心改造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对羁押未成年人犯,不定期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里咨询,解答他们的困惑,有效降低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再犯率。

  对内监督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对于社会力量参与案件审理,一方面是面向未成年人做好刑事审判工作,另一方面是面向法院监督法官的司法行为。该院积极引导、创造条件确保社会力量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通过座谈交流、案件跟踪、旁听庭审等方式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以形成司法力量与社会力量的良性互动,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