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法院:失信“老赖”玩失踪 贷款遭拒终履行

25.08.2016  03:01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7月23日,“老赖”邢某主动到我院交纳了全部案款,交款后不断请求执行法官一定要把他从“网上黑名单”中删除。原来邢某因为被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去银行贷款时遭到拒绝,这才主动到庐江县人民法院履行义务。

  原告涂某某与被告邢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邢某赔偿原告涂某某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邢某没有履行赔偿义务,涂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查寻被执行人邢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土地、工商登记等信息,均未发现邢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向邢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邢某当即答应过几天就把赔偿款交到法院。几天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邢某时其手机已经关机,邢某的住处也是大门紧闭。邢某“玩失踪”的行为让案件陷入了僵局。执行法官依法通过全国法院信息系统将邢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邢某因为要做生意去银行贷款时遭到拒绝,邢某这时才意识到失信的严重危害性,遂主动联系法院全数缴纳赔偿款,案件圆满执结。

  “老赖”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要向社会公布,并将被限制消费,将在贷款和参加招投标、乘飞机坐高铁、出国出境、住高级宾馆等高消费和相关消费方面受到限制。这样一来,使其不仅在政治上、人格上威信扫地,而且在经济上、生活上也会付出沉重的代价。现在仍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积极配合法院执行,莫做“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