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多措并举做好司法确认工作
安徽法院网讯 泾县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司法确认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探索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并将司法确认工作作为该院管理创新的一大亮点。2010年以来,共对78起纠纷进行了司法确认,平均审查确认期限仅为1天,到期后全部自动履行,有效降低了群众的维权成本,实现了纠纷的就地化解、及时化解与和谐化解。
一是争取各方支持,打牢工作基础。因部分当事人、律师、人民调解员对司法确认存有疑虑,司法确认工作推行初期成效并不明显。该院通过深入和充分调研,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如何开展的思路及想法,得到县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2011年10月,该院与县司法局共同制定并由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施意见》,为全面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诉调对接,形成网络体系。积极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及其他调解组织取得联系,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调解机制能动作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在司法局等单位聘请人民调解员,下设“便民诉讼服务站”等,重点对消费者权益、机动车交通事故等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加强同县工商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的诉调对接,推动各级各部门主动参与,形成横跨各部门、覆盖各行业、涵盖社会管理各个方面的司法确认网络体系。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简化办理手续。专门印制关于司法确认相关知识的诉讼指南,摆放在诉讼服务中心、县消费者协会、“便民诉讼服务站”等场所醒目位置,供当事人免费取阅,积极向当事人宣传相关知识,打消他们因为不懂、不敢而产生的疑虑和抵触情绪。同时选择典型案例在媒体上进行报道,并简化司法确认的办理手续,并主动深入社区和乡村上门开展司法确认工作,使人民群众了解并相信法院司法确认工作的强制效力。
四是统一归口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对司法确认案件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由法院立案庭负责。加强对各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工作,安排立案庭资深法官到县司法局、县消费者协会、各乡镇为其工作人员讲解司法确认工作相关知识,帮助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尽快熟悉非诉调解与司法确认的衔接工作,使人民调解员全面掌握司法确认机制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积极引导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