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法院坚持“四个结合”推动巡回审判工作开展

18.11.2015  09:58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以来,宣城市宣州区法院紧密契合工作实际,通过“四个结合”,积极开展人民法庭巡回审判送法下基层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巡回审判与司法为民相结合。选取婚姻家庭、农村建房、土地流转、消费者维权等与民关切的案件,通过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有效化解矛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当地群众及基层组织的沟通交流,联合排查和调处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源头性的矛盾纠纷,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巡回审判与调解网络相结合。邀请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案件旁听,庭后围绕类案实务处理开展法制讲座等活动,普及最新法律规定及实务动态,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进一步健全辖区水阳片、狸桥片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以司法所为中心,辐射各社区、村委会“四通八达”的调解网络,强化与人民调解员的互动,有效促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

  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组织当地群众参与旁听,采用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制宣讲等形式,提升案件的审理效果,实现基层群众与司法“零距离”接触,使旁听群众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巡回审判与司法能力培养相结合。侧重选择优秀的青年法官与法官助理作为巡回审判的主力,提升青年干警与群众交流的能力,搭建了解社情民意的平台,培育用心为民的情怀;同时促进积极更新与研讨法律法规,实现巡回审判案件的依法高效审理,有效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