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法院“圆桌审判”温暖未成年人

04.08.2017  16:34
 

  安徽法院网讯    8月3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运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盗窃案件。采取家庭会议式的审判形式是为了消除未成年人的恐惧抵抗心理,减轻其精神压力,拉近审判距离,有利于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开庭当日,法官、检察官、指定辩护人、未成年被告人李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庭围桌而坐,审判法官真诚和蔼,公诉人语气平和,各方都以细腻温和的方式对李某进行启发、疏导,法庭的整体气氛宽松有序。在辩论阶段后,法庭增加帮教环节,由各方对李某进行法制、道德、人生观、亲情的教育,李某在轻松的环境下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审理结束后,该案当庭进行宣判,对李某宣告了缓刑。李某表示这次的审理让他感受到了法院的真诚关怀,法庭对他的成长环境和犯罪原因进行了分析,让他真正认识到了错误所在,宣告缓刑让他获得了重新上学的机会,他打算不负各方所望,继续回校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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