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法院四举措规范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17.12.2015  18:58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舒城县人民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积极探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丰富化解纠纷方式方法,有效促进了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一、打造诉调对接新模式。牢固树立“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充分发挥法院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法院调解功能,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指导,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诉讼与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融合,扩大诉调衔接对象范围,将诉调衔接对象由片面化向全面化转变。

  二、完善法院内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成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和筹划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工作;设立专门调解室,配齐配强法院调解队伍;建立健全诉前调解机制、速裁机制、执行前调查督促机制等内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将其运用于审判的全过程;畅通信访渠道,完善院长接访日、判后答疑、远程视频接访、12368诉讼服务电话热线等信访网络格局。

  三、构建以法院为中心的大调解格局。加强与县综治办、司法局之间的联系,建立调解联动机制,促进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二合一”;以社区、居委会及各乡镇司法所为依托,构建大调解格局;各乡镇设立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员在第一时间对本地区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稳控和调解;邀请人民陪审员观摩庭审,参与调解,利用人民陪审员在群众心中的亲和力,提升群众对调解结果的认同感。

  四、加强矛盾化解工作人员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旁听庭审、定期召开业务交流会、发放法律书籍等方式,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确保矛盾化解队伍更加专业化,正规化。2015年,舒城县人民举办技能培训班培训100多人次,发放法律书籍30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