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法院受理首例皖北片区涉外商事案件 开启跨行政区划涉外审判新篇章
安徽法院网讯 2月25日上午,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淮北某金融机构诉中国台湾公民魏某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皖北五市涉外商事案件,开启了该院跨行政区划涉外审判新篇章。
禹会法院在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蚌埠市涉外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的基础上,2015年12月份又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阜阳、宿州、淮北、亳州、蚌埠五市涉外、涉港澳台500万元以内商事案件管辖法院,这是最高院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实施跨行政区划涉外审判的积极探索,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有利于排除对审判工作的干扰,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将打破地方保护,消除法院的地方化色彩,净化司法环境,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司法和法制统一。在目前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条件尚不成熟的条件下,将部分类型案件由专门的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审理,是对下一步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积极探索和实践。禹会法院连续多年砥砺奋进、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知识产权、涉外案件、行政案件、环保案件“四大审判品牌”。由于多年来出色的工作实绩,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皖北五市涉外、涉港澳台500万元以内商事案件管辖法院。在此之前,禹会法院还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蚌埠市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以及合肥、宿州、淮北、阜阳、亳州五市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这将为蚌埠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打造皖北中心城市和冲刺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晏宝光表示,在新的一年里,禹会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以司法改革为推动力,不断奋力前行,继续铸造知产、涉外、行政、环保四大特色审判品牌,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禹会特色司法名片,为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