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法院:发挥基层法庭“前沿哨” 打造司法为民“桥头堡”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阜南法院坚持司法便民利民的理念,立足本职,结合基层法庭自身的特点,着力强化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工作,努力打造化解矛盾纠纷“桥头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深受当地群众的好评。该院赵集、黄岗、曹集3个基层法庭先后被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全市优秀基层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一、党组重视,打造“安心”工程。该院高度重视基层法庭建设工作,建立了党组成员基层法庭联系点,党组成员负责其联系点法庭的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不定期深入到法庭调研,与法庭干警交心谈心,了解和掌握人民法庭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干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对遇到的问题,调查分析原因,共同出谋划策、出面衔接,做好协调,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帮助联系点法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法庭干警无后顾之忧,安心工作;同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基层法庭予以倾斜,加强基础设施装备,全方位提供法庭所需,不断提升法庭形象和司法水平。
二、规范管理,打造“廉洁”工程。突出抓好基层法庭队伍建设,充分发扬以“队伍促廉洁,以廉洁促公正”的工作方式。法庭五名庭长均为院里中层骨干、办案能手,凡新进干警分期分批到法庭锻炼学习,为法庭补充了新鲜血液。为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司法的人民性,今年来,各庭相继开展了“司法廉洁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主题活动。同时,加强审判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三、以人为本,打造“为民”工程。注重高效能动司法,充分利用基层法庭距离人民群众较近的优势,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开展上门送达、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便民利民活动,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利用乡镇的逢集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进行法律咨询和宣传,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教育,使法律服务贴近群众,深入群众,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有力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公正司法,打造“阳光”工程。针对农村“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特点,做好案件调解工作,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并做好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全面健全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深度和广度。改进参审机制,从根本杜绝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切实加强司法监督工作,通过邀请当地镇、村干部和群众等社会人士旁听庭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统一规范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开展全面评查、实行责任追究,全面促进司法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