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法院“反规避、惩失信、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28.05.2015  14:27
 

  安徽法院网讯  五月,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反规避、惩失信、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也进入了白热化阶段。为保障该项活动持续深入开展,颍泉法院党组以及执行庭负责人对活动中期进行了详细的部署,以解决活动初期存在的问题,并继续加大力度,排除干扰和阻力,让失信被执行人受到应有的惩处。

  5月11日,执行庭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由于长期找不到该案件的三位被执行人,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行为人逃匿,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将拘留决定书连同相关材料移交至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及时发出协查通报,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发现行为人的,应当立即进行控制并将其送交被控制地拘留所”。

  按照该《通知》,颍泉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对被执行人的查找工作。公安机关在对被执行人自身及家属进行排查的基础上,又通过公安内部系统对被执行人进行全网搜查,并结合被执行人的行为特点,以往的工作性质,最终找到被执行人牛某甲,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将案件及时执结,法院干警又继续对牛某甲进行了教育和劝说。并在掌握线索后,又联系到了被执行人牛某乙。在牛某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第三天,两位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汪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次性给付汪某某90000元,并由牛某乙承担执行费用1350元,此案执结。

  颍泉法院“反规避、惩失信、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自春节前开展以来一直持续进行,该院组织精干力量,对相关执行案件进行排查,对需要纳入本次专项活动打击对象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进行摸底、甄别,进行分类统计。一方面统计需要追究拒执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刑事责任的人员线索;另一方面在收集、掌握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对行为人的行为性质进行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作出分析判断,该作为犯罪线索移送的作为犯罪线索及时移送,该作为司法拘留线索移交的作为司法拘留线索及时移交。对涉及重大敏感案件,执行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移送线索时要审慎,确有必要列为打击对象的,一并做好风险评估和预案。该院同时主动和公安、检察机关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并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做好线索移交等工作衔接,及时解决认识分歧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执行联动机制的有效实施,为破解“执行难”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为法院专项执行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