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3月4日上午,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唐某故意伤害一案,当主审法官开庭前来到羁押室发现唐某仍身着桔红色的识别服时,遂要求值勤法警让其脱下识别服着便装出庭受审。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下发后,该院在押被告人着便装或正装出庭受审第一案。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对强化人权保障,彰显司法文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