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法院刑事在押被告人告别“囚服”出庭

13.03.2015  18:20
 

  3月11日上午,临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与以往被告人身着马甲、囚服等受审不同,本次庭审中的被告人汪某仅着便装出庭。这是临泉法院近期认真落实最高院关于刑事被告人不穿识别服出庭要求的体现。

  2月26日,最高法明确规定:“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均不再穿着“囚服”,彰显了现代司法文明。

  被告人受审时去标签化这一举措,虽看似细微,却体现了对被告人人格的尊重和人权的保障,是无罪推定原则的表现,是司法制度的常识回归,更是司法领域中法治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