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两级法院全部荣获第七届六安市文明单位称号

22.05.2014  22:29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六安中院、寿县法院、霍邱法院、金寨法院、霍山法院、舒城法院、金安区法院、裕安区法院被六安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七届“六安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六安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履行审判职能与创建文明法院紧密结合,以精神文明建设提振、引领司法文明,以司法文明培育、拓展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制度保障,让文明落实于日常管理中;强化执法办案,让文明彰显于审执工作中;强化为民举措,让文明延伸于司法服务中;强化文化建设,让文明渗透于队伍建设中,形成了创建意识强烈,创建氛围深厚的良好局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