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中院调研指导基层法院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工作
10.06.2015 11:28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6月2-3日,淮北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孔令勇带队到各县区法院,就贯彻执行《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以及法官外出办案“三同”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该院监察室负责人、县区法院班子成员及部分庭室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该院表示,通过实地明察、暗访和座谈,各县区法院能够按照要求在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庭公示审判纪律,告知当事人诉讼权益和风险,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烈山区、杜集区法院将廉政监督卡列入送达内容并让当事人签收,相山区法院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该院要求,各县区法院要在继续巩固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让当事人在每一个环节都能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评价,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县区法院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把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作为经常性、日常性工作抓好。业务庭要主动、积极配合,诚心、虚心、耐心、热心对待每一个受访当事人。二是注重监督实效。做好廉政监督卡的发放和廉政回访工作,重点加强廉政监督卡的回收、管理和处置。廉政回访要建立留痕制度,认真登记、总结和归纳,做好回访资料的收集建档。三是做好结果处置。对反馈意见进行分门别类处置,线索明确的做好核查,核查属实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四是强化管理责任。针对外出保全、查封、执行案件骤增的新形势,从严控制和管理人员外出;严格落实“三费一卡合一”制度,对与当事人或代理人“同吃、同住、同行”,接受当事人钱、物、礼、游的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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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2015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