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法院“三维”助育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

18.03.2017  00:09
 

  安徽法院网讯    消费既是人类生存的需要,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是法院履职目标之一。近期,和县法院从宣传、审判、执行“三维”着力,助育辖区上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

  一“”宣传:结合本职工作,有的放矢地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分贝,唤起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一是散发宣传单。消费者权益法官宣讲团利用法律职业资源,从案件梳理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治安问题,从审执案件经验中提炼应对措施,制成宣传单。3月15日上午,上街头、巷头,下村头、地头,进工厂、农厂,入公司、商场散发,传播消费者权益维权理念,强化厂家商家产品商品质量意识,或激起或强化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二是宣讲典型案例。审执实践中,有不少展现经验与教训的案例,宣讲团在街头、商场等人流密集地宣讲,群众纷纷驻足聆听。三是答疑解惑。宣讲团在和城DG广场设点,对不了解消费者权益法律规定前来咨询的群众,予以详尽回答;对消费者权益法律规定心存疑惑前来咨询的群众,予以细致剖析。如,居民吴某认为通讯公司多收了话费,前来咨询如何维权,法官详尽地向其释明了维权途经及维权应注意的事项。吴某当即表示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形,自已也知道救济途径。

  二“”集中审判: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集中审理,反复昭示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定态度。将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在一个较短的时间段内审理,社会就会重复一个信息——侵害消费者权益必定承担法律责任,增浓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执行: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生效裁判专项执行,清零侵害消费者权益收益。凡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生效裁判的执行,都要开动脑筋,深挖执行对策,穷尽法定执行措施,不让消费者权益的侵害者从侵害行为中获益,铸造侵害消费者权益必受惩罚逻辑。

  截止今日,散发传单3000多份,宣讲典型案例2个,答疑解惑10余人次,集中审判、专项执行活动也有序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在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心中的地盘均得到极大扩张,社会公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愿越来越强烈,极大地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