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法院三大举措铸造环保审判品牌

04.03.2017  00:04
 

  安徽法院网讯    为了应对淮河流域环境资源问题日益严峻的新形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观,蚌埠市禹会法院紧密结合淮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实际,推进专门化审判,全力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保护辖区生态环境。

  设立专业合议庭,为专门化审判提供组织保障。该院选配专业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专业合议庭,选任具有相应环境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的专家陪审员参加环境纠纷案件审理,采用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为专门化审判提供组织保障,强化合议庭破解环保难题能力。

  完善运行制度,为专门化审判提供机制保障。该院先后制定出台《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实施意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审判流程》等规定,规范专门化工作标准。建立完善环保案件《证据保全》、《诉前禁令》、《依职权调取证据》等专门化审判程序运行保障制度,实现对环保审判工作规范有序管理,确保审判质效。制定《关于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搭建法院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实现环保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打造环保执法利剑。

  延伸审判职能,为专门化审判提供成效保障。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采取司法预防措施,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资源环境,形成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的环境修复责任方式的有机衔接。如对非法占用耕地的,要求对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原状;对毁坏林木的,要求补植3倍以上林木;对造成水体污染鱼类死亡的,要求定量向水面投放鱼苗,恢复水体生态环境。

  据悉,2008年9月,该院经蚌埠中院指定成为蚌埠地区一审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2011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6件,其中民事案件13件,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1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4件。2016年,该院审理的沈某某诉某设计院噪声污染一案被评为全国环境侵权十大案例。同年6月3日,蚌埠日报整版对该院环境审判先进做法和取得成绩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