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委书记于勇发表《把法治思维作为执政履职的主导思维》署名文章

25.11.2014  20:44

近日,中共阜阳市委书记于勇在《安徽日报》、《阜阳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把法治思维作为执政履职的主导思维》。

      于勇在文中指出,一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想问题,使之成为基本思维方式。时刻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立身准则,时刻把法之所规作为谋事依据,始终坚守纪律、道德、法律三条底线。二要善于运用法治的逻辑作决策,使之成为一种常态。做到决策的权限、程序、手段合法,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决策权力。三要善于运用法治的手段办事情,使之成为一种自觉。让依法办事成为一种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依法开展和指导工作,成为不能超越的“底线”、不能逾越的“红线”和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四要善于运用法治的效力解难题,使之成为一种能力。用法治的思路和办法化解难题、助推发展、提供服务。面对群众“信访不信法”的信访难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群众诉求,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信访难题,做到合理问题解决到位不亏欠,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不敷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到位不放纵。(阜阳市依法治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