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01.01.2015 01:1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日,合肥市政府下发通知,明确将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市直及省垂直管理责任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设2分分值。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市普法办已分别制定了2014年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及省垂直管理责任单位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对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考评方法、内容、细则等进行了统一完善,实现普法“硬指标”的全市覆盖,有力提升了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以此为契机立即专题向市政府汇报,请求在往年只考核县(市)区政府基础上,将全市61家市直及省垂直管理责任单位的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2014年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张庆军、韩冰、姜明分别作出批示。
(合肥市司法局)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1.01.2015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