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学习宣传[第332期司法连线]

26.11.2015  19:46

本报讯 日前,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省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就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出台《条例》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使法治宣传教育有法可依。《条例》将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写入其中,全社会的普法责任更加明确、具体。

通知要求,要将《条例》广泛赠发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学习,明确责任义务,提高各级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动员和组织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结合法治安徽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讲、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橱窗、板报等传统的宣传载体和楼宇电子视频、广场电子屏幕、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屏等现代传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全面负责各地对《条例》的宣传学习活动;要制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的工作计划,紧扣《条例》规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要明确工作责任,切实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协调和深入发展。(法宣)

稿件来源:2015年11月26日安徽法制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