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铿锵前行[安徽法制报头条]
2011年,阜阳市在当地农民工聚集地区发放劳动者维权单页。
编者按: 2014年10月23日,必将成为重要的历史时刻,这一天,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世界郑重提出: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身为法治建设大业的普通一兵,作为省委、省政府指导全省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我们因身处这个时代而激动,我们因感受肩负责任而奋发。见证曾经,铭记历史,立足脚下,开拓未来,我们期望和每一位法治安徽的建设者一起,积极投身伟大实践,继续缔造新的辉煌成就。
让时光回溯,来到那激动人心的起点。1996年,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启动实施依法治省工作,同年7月28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治省的决议》,“九五”、“十五”和“十一五”期间,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依法治省规划或纲要。
记者昨日从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10月8日安徽首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启动以来,来自各方投向组委会的推荐材料不断攀升,人们相信,法治安徽一路走来,总有一些事件值得铭记。我们每个人身处其中,既是见证者,也是践行者,还可以是一个讲述者。
为了深化和提升依法治省工作,2008年,省委明确提出建设“法治安徽”,2011年《法治安徽建设纲要(2011-2015年》印发,我省法治建设正式由“依法治省”向“法治安徽”迈进。
科学立法护航改革发展
今年12月1日,修订后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即将正式施行。这部经过3次审议、数次公开征求意见、从“小修小补”到“大动手术”的地方法规,在历时3年的修订过程中,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立法宗旨。
坚持问题导向,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需要,让深化改革与立法工作同步同行,成为贯穿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一条清晰脉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安徽省劳动教养实施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保证了重大改革依法有序进行。
为了提高立法质量,我省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参与,逐步规范立法论证、立法调研、立法评估等环节。目前,全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达200件,省政府规章达159件,其中,社会治理类立法约占20%,财经工交类立法约占19%,资源环境类约占21%,基本形成与建设“法治安徽”相适应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体系。
社会治理迈入法治轨道
许心德是广德县一家建材市场负责人,经营中免不了和工商、税务等部门打交道。“总体感觉,这些年来,办理各种手续的政府工作人员,越来越讲规矩。 ”许心德说。“讲规矩”,正是依法行政的体现。
七八个“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曾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 2006年,省政府提出,由市、县(市、区)政府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集中行使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等多个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2012年,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覆盖全部市、县。随后,交通、林业、商务等领域综合执法试点步伐加快,工商、质监、食药监职能和机构整合工作稳步推进。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告知和调查等制度逐步健全,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保障。2012年,省政府出台意见,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时,依法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执法内容、执法依据及其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等权利。
司法为民彰显公平正义
2014年10月15日,庐江县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待系统迎来首位“访客”。当事人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反映了案件相关情况,并得到法官的解答。远程接访避免了当事人的长途奔波,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人力财力。
长期以来,全省司法机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法院系统通过统筹信息化项目,构建安徽法院诉讼服务在线平台。大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微博直播,全省127个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
法律服务保障越来越有效。目前,全省121个法律援助窗口实现临街一层,预计三年内将实现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城乡,打造出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并保证每个村(社区)有一名以上法律服务志愿者,全省常住人口万人平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拥有数达两名以上。
创新普法播种法律信仰
六个五年普法周期里,全省司法行政部门不断推动各个阶层法律的普及,逐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多年来,我省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各市、县(区)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2011年以来,全省共组织县处级以上干部法律培训2.6万余人次,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21万余人次。
正是抓住了领导干部普法这一“牛鼻子”,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开始自觉地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信仰法律、坚守法治,逐步凝聚成人人参与、惠及人人的全社会法治风尚。
普法形式越来越丰富多样。法治公园、法律流动图书馆等法制宣传场所随处可见,普法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方兴未艾,普法正在实现从灌输式向渗透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从“小普法”向“大普法”的转变。
普法领域越来越广泛覆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宗教场所集中的地区开展“法律进寺庙”,在风景名胜地区开展“法律进景区”。2011年以来,全省累计在学校、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宣讲法制课数万场次,听众达千万人次。尹军 本报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4年10月31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