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单位揭晓 我省16个县(市、区)榜上有名[安徽法制报]

09.04.2015  12:32

本报讯 4月7日,记者从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全国普法办近日下发文件,通报表彰了406个法治县(市、区)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省共有16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据了解,16个获奖单位分别是合肥市包河区、淮北市杜集区、涡阳县、宿州市埇桥区、怀远县、阜阳市颍东区、凤台县、天长市、霍山县、含山县、南陵县、郎溪县、铜陵县、青阳县、怀宁县、黄山市屯溪区。

近年来,我省各地以法治创建为重点,按照法治安徽建设纲要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法治安徽建设新突破,大大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在抓好学法用法、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水平和能力的同时,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法治文化载体和普法阵地作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了法治创建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夯实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建设基础。(缪崟 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5年4月9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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