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援创新机制方法服务困难群众
近年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服务基层、服务困难群众为导向,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十二五”期间,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万多件,年增幅30%以上,为35万多名受援人争取经济利益37多亿元。
(一)立足基层群众需求,建设两个服务网络。一方面,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法律援助中心125个,97%位于临街一层,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3199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17161个,服务网络纵向上覆盖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横向上广泛延伸到群众团体和行业单位。另一方面,构建四级贯通、内外互联的信息网络体系,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法律援助机构全部联网,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归档、经费发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和流转,公民可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大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网站24小时申请法律援助,全省开通“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一些地方法援中心开设了法援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形成省域24小时在线“微”服务群。
(二)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引导资源向基层流动。省政府明确“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 省司法厅综合运用各种政策工具、行政手段推动法律资源沉向基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推动法律服务人力资源下移,建立省市与县区律师资源共享机制,安排省、市直属律师事务所定向支援律师人数较少的县区,从律师事务所招募执业三年以内的青年律师或直接聘用具有法律执业资格且通过实习的新执业青年律师,充实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并规定实行新申请法律执业人员须到法律援助机构实习一年。二是推动基础设施下移,省司法厅制定标准,统一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以及二代身份证识别阅读器等办公设备,统一培训工作人员,促使乡镇街道法援工作站就地受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就地审查后提请县区法援中心审批,避免携带申请材料到县区法援中心审批来回奔波之苦,有效解决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强化基层财政保障,全省法律援助经费90%以上投向县区,出台《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指导意见》,把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纳入政府购买范围,设立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2015年省财政追加法律援助资金1100万。
(三)围绕基层热点难点,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一是把与民生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十二五”期间全省14个设区的市政府先后出台文件,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土地纠纷、征地拆迁等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16个市都不同程度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2倍,惠及低收入群体。二是开展“援访对接”、“援调对接”,全省法援中心在各级信访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2个,一些地方法律援助中心直接入驻群众工作部,法援律师陪同党委政府领导接访、办理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或信访部门转交的信访案件。专门安排法援律师参与群体性事件、涉法涉诉信访件,力争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站点贴近群众的便利,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三是开展针对特定人群的专项行动,突出关怀弱势群体,全省持续5年在农历春节前后统一周期性集中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行动,联合媒体及其它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最直接最有效帮农民工解决讨薪问题,5年帮农民工讨薪7.3亿元,在每年5月19日全国助残日举办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并与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联系,收集并定期更新低保、五保、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数据,对库内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厅法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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