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邀请法律顾问团成员参加食品监督检查活动
12.02.2015 14:3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月11日,省局由吴丽华副局长带队,邀请法律顾问团成员参与,开展春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监督检查由省局政策法规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消费监管处、新闻办共同组织,省局法律顾问团成员陈宏光、陈颍州、徐庆松、徐芳参加。检查组先后到合家福超市马鞍山路店、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泓瑞金陵大饭店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了超市的乳制品专柜、鲜肉专柜等售货区,生产企业的成品展区,餐饮单位的后堂操作间等。检查过程中,法律顾问对食品的供货渠道、存储、安全保障情况等深入了解后表示满意,并对局部工作提出监督意见,并就有关法律问题与企业进行了交流,帮助食品企业依法经营。
此次法律顾问参与监督检查活动,在督促企业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也使法律顾问加深了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情况的了解,有利于他们更好地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省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落实国家总局、省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有关部署,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2014年7月7日,省局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从律师界以及高校、司法、公证、仲裁等相关领域,遴选了10名有较大影响力的法律专家、知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组成法律顾问团,为食药监管提供法律支撑。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已经参与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事务讨论10余件次,并办理了合同审查等具体法律事务11件。此次邀请法律顾问团成员参与监督检查,将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为促进食品药品科学监管、依法行政发挥积极作用。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2.02.2015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