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 三年内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全省城乡[安徽日报]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法治安徽建设新征程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
三年内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全省城乡[安徽日报]本报讯(记者 李晓群 通讯员 彭继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记者10月28日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我省已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在三年内实现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城乡,建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县级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已完成近半。
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6月开始部署,截至9月底,全省4个市级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正积极筹建,占25%;已建立县级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52个,占49.5%;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1023个,占67.5%;建立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7569个,占40%。建设过程中,各地创新思路,大胆探索,积极依托司法业务用房、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基层信访综治维稳中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据了解,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涵盖市级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县(市、区)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和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后将把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职能整合到一个实体平台,实现“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四中全会提出的相关精神为我省正在积极探索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践指明了方向,树立了信心。构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建立市、县、乡镇、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行全省法律顾问制度……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依照四中全会精神有序推进,计划用三年时间建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信息网络平台。 2015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将建立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50%的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2016年,所有的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稿件来源:2014年11月15日安徽日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