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法律援助降标扩面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28.09.2015 17:48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铜陵市人民政府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在现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军属请求给予优抚待遇、因食品药品安全及产品质量等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贫困主张民事权益等14类事项增加至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同时明确将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家庭人均月经济收入低于600元的人员”调整为“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并明确规定了申请人若符合九类情形,可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调整后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铜陵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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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9.2015 17: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