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司法局出台2016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考核标准

07.07.2016  15:46

 

为高效优质推进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日前,亳州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亳州市2016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考核标准》,建立全新工作考核标准体系,对法律援助工作重点任务实现考核“全覆盖”。《考核标准》规定,2016年法援民生工程考核重点项目为政府责任落实、办案总量、案件质量管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应用、综合管理工作等7项工作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7项重点考核项目分别明确分值,在各重点考核项目下又列举出具体考核的目标任务及得分、要点。《考核标准》规定,在政府责任落实方面,将县区年度财政拨款达到民生工程标准要求列为重点考核任务;在案件质量管理方面,明确案件评查、优秀案例评选、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4项考核任务;在刑事法援工作方面,将刑事法援案件量、公检法工作站设立与管理列为重点考核任务;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明确窗口建设、“12348”专线、站点工作等3项考核任务;在信息化应用方面,将“全案全员全流程”应用作为考核重点;在综合管理工作中,明确经费管理、队伍建设、投诉管理、宣传工作等4项考核任务。

(亳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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