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快速审理解纠纷 伤者及时获赔表谢意
25.11.2016 18:39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23日下午,和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当事人领取赔偿款仅仅一个月不到。当事人拿到赔偿款后,对法院工作人员说:“你们办事真有效率,太感谢你们了”。
2016年4月28日,王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使唐某与电动三轮车乘坐人郭某受伤。王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所有人是巢湖市某货运有限公司,车辆在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投保。经交警部门认定,唐某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后双方因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诉至法院。
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焦点,承办法官通过电话通知原、被告到庭进行调解。在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上,向各方当事人阐明了观点,并拿出了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也使得原告很快获得了赔偿,由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赔偿原告唐某13000元,赔偿原告郭某8500元。
公正是公信的基石,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法官的分量也在于公正。审理案件不仅要追求程序正义,更要追求实质正义;不仅要注重法律效果,更要注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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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2016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