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制定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实施意见

28.01.2016  16:30

市商务局制定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相关要求,近期市商务局结合自身实际,为了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形成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涉及四大类21项,目前已下发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