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深夜忙执行,司法为民渗人心

23.05.2014  17:24
 

  安徽法院网讯  芜湖某公司申请执行俞某、韩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对被执行人俞某、韩某等人下达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始终未能履行其给付义务,给该院执行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和挑战。依据省高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若干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查找、控制。该院综合案件实际情况,将一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名单报请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控被执行人。

  5月14日深夜十点,正在家休息的执行庭万洪庭长突然接到公安机关打来的电话,电话中告知被执行人俞某现已被控制在鸠江区清水街道派出所。万洪随即和书记员一起迅速赶赴鸠江区清水街道派出所。到达后,万洪立即与被执行人俞某进行谈话,要求其立即偿还欠款,履行给付义务,但俞某表示自己没有能力履行。万洪随即告知俞某,其行为已涉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该院将对其进行拘留,俞某强调自己并没有故意要逃避执行,自己愿意偿还欠款,但因诸多因素,其在外有大量的债权无法及时收回,从而影响还款进度。最后在万洪的不懈努力和法院强大压力下,被执行人俞某愿意分期偿还申请人的借款。申请执行人也表示,鉴于俞某态度诚恳,确有还款的意愿,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偿还计划。本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了完美的统一,此时时针已指向深夜十二点多。

  申请执行人深受感动大赞该院执行庭,是一只真正的“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队伍,当前该市法院正在推行“微笑、真情、文明、敬业、满意”为主题的亲切服务和“双优质服务”,经开区法院将会一如既往的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