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宜秀法院:借“法官员额制”改革东风 院长带头提速办案

22.02.2017  02:36
 

  安徽法院网讯    2月15日上午,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两次发回重审的租赁合同案件,该案涉及标的为一栋被拆迁的商用楼,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为此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上诉,本次是第二次发回重审,也是双方当事人的第五次庭审。本案主审法官是宜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健。仅一个月,张健便主审了1件两次发回重审的案件和2件破产案件,参与多件案件的协调和合议工作,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近年来,宜秀区人民法院落实“院长办案”制度,院领导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或协助案件承办人协调案件,规定院长每年都应当参加合议庭或者担任独任法官审理案件或负责执行案件,不仅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有利于院领导发现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通过院长带头办案,为其他法官能够就近学习到驾驭庭审能力、认定事实能力和裁判能力,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2016年司法改革的号角吹响,法官入额制改革以来,宜秀法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修改完善审判管理办法,要求每位党组成员带头一线办案,当标杆,做表率。实行法官入额制、院长带头一线办案常态化机制以来,在回归法官本位的同时,有效化解了大量纠纷,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增强了法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并起到了良好的指导示范效应,真的是满足和适应当前以法官真正回归其职业本源为核心的法官入额制改革、确保法官职责定位、职位晋升、职业保障等更清晰化、刚性化需求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