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亲送赔偿款 获八旬老人称赞
10.05.2016 17:33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家住太湖县晋熙镇的八旬老人张甲今天拿到了太湖县人民法院民二庭送来的赔偿款人民币78000元。
据了解,老人张甲是受害人张乙的父亲,张乙因疾病需要治疗,由张乙丈夫刘某陪同,刘某的妹婿张丙驾车前往外地医院,途中不慎发生单边交通事故,后不幸身亡。车祸发生后,受害人张乙的父亲张甲作为赔偿权利人将张丙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张丙赔偿张乙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相关损失。
本案是一起家庭亲属之间相互帮助发生的单边交通事故案件,该案件的承办法官接到该案件后,认真审阅了卷宗材料,对原告家庭的不幸表示深深的同情和理解。因原、被告之间有情感归属,如不能妥善地处理好该案件则不利于家庭内部稳定与和谐。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减少伤害,承办法官以法理为根本,从情理出发,多方考虑,找到原、被告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由被告张丙向老人赔偿78000元。2016年4月29日被告张某乙将赔偿款送到法院,考虑到原告张甲年事已高,行走不便,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老人家,亲手将赔偿款交到老人手上。张甲连声道谢,称赞人民法官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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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016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