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3+N”模式培育调解能手[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李光明 本报通讯员胡红彦 潘迎春 为解决基层新招录的年轻司法行政干警和新上任的人民调解员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不敢调、不会调、调不好问题,安徽省黄山市司法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人才培养新模式,今年起开展实施“3+N”人民调解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培养100名年轻人民调解能手,作为司法行政和村(社区)后备人才储备,创出基层法治人才培养新途径。
“3+N”人民调解人才培养模式是由1名法官、1名律师、1名省级以上人民调解能手组成一个导师组,与5至10名年轻调解员结对开展培养,开展小班式培育、面对面的辅导和指导。黄山市在区县共成立15个导师组,以业务知识培训学习、跟班调解、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疑难复杂案件研究商讨等方式方法,“传帮带”培养年轻人民调解员。培养对象采取志愿报名为主、组织指派为辅方式,由各司法所征求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意见,从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司法行政干警中择优选出,或者推荐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40周岁左右的人民调解员,经区县司法局审核并报黄山市司法局确定。
在实施“3+N”人才培育工程中,各导师组成员从思想品格、日常工作、行为举止等方面给予年轻调解员耐心细致指导教育,“手把手”传授实践经验,教授年轻调解员调解技巧。通过导学相长和以案促学,导师组解答本组年轻调解员的法律咨询,对重大、疑难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把关;深入基层参与调解或指导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处。法官导师还要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等工作。调解能手导师和律师导师要分别结合自身调解、代理实践,安排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进行研究商讨。年轻调解员则需在导师组指导下开展学习,跟随调解能手导师调解各种类型重大矛盾纠纷,旁听法官导师审理有关农村多发性纠纷案件庭审,参加复杂疑难或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件研讨等。
黄山市司法局局长王强说,“3+N”人民调解人才培养工程不仅可以解决基层人民调解人才青黄不接问题,传承和发扬老一辈调解员职业操守和实战经验,促进青年调解员从知识型向能力型、从理论型向实践型转变,而且也为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搭建了一个平台,可以有效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
目前,“3+N”人民调解人才培养工程已经作为加强黄山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一项系统性基础工程。黄山市组织部门对“3+N”工程进行牵头抓总、组织协调;基层人民法院畅通“诉调对接”工作绿色通道,建立案件评阅和民事案件反馈、通报等制度;民政部门已将“3+N”工程列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精选律师和人民调解能手强化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实战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人才培养工程初见成效。
稿件来源:2015年1月8日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