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公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告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公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告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安徽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2017〕22号)要求,现将我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安徽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6月28日
附件
安徽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 号 |
权力类型 |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标准 |
1 |
行政处罚 |
(一)对个体工商户处以5000元(含)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含)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以上规定数额的; (二)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 (三)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 (四)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案件情况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需经听证程序作出决定的,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行政处罚决定事项。 |
(一)是否超越本部门执法权限; (二)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准确; (三)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六)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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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许可 |
(一)对粮食收购资格申请不予许可的; (二)对粮食收购许可不予延续的; (三)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案件情况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需经听证程序作出决定的,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