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2.10.2015  17:11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代码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

      《意见》按照国家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明确了我省赋码准备、源头赋码、存量转换、信息回传、监测通报等各环节工作,并要求工商部门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机构编制、民政部门2015年底前全面实施,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存量代码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