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纪委、监察局严肃秸秆禁烧工作纪律

21.05.2014  14:12

          为有效落实秸秆禁烧工作,5月14日,颍泉区纪委、监察局专门下发《关于严肃秸秆禁烧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镇、办、园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机构、方案、人员、经费、车辆“五落实”。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宣传车、村规民约等到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禁烧政策、焚烧秸秆的危害,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参与禁烧秸秆的良好氛围,公布举报和咨询电话,成立应急分队,深入村组、田块,全时段全方位,高频次监控检查,发现焚烧行为及时处置,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区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到一线,指导落实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措施,各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劝导家长禁烧秸秆。
            各镇、办、园区和各职能部门对出现的焚烧行为,按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罚,对恶意纵火、不听劝阻的要立案调查;对暴力阻碍禁烧,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污染事故,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后果的,要依法严查重处。
        《通知》强调,强化责任追究。对秸秆禁烧,思想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措施不恰当,造成重大污染、导致重大交通事故、损烧林木或致使财产损失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运用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和法律惩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