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启动2014年联合治超2号行动

30.05.2014  18:17

  中安在线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安徽省交通厅了解到,自2014年6月1日到12日,在全省境内开展“2014年联合治超2号行动”。

  据介绍,“治超”2号行动将以实施的《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为契机,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治超机制,坚持路面治理与源头管理相结合,强化监管重要货源、货运单位和源头监管点,继续严格监控超限超载严重路段、时段,继续完善治超非现场执法制度,依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重点打击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以及非法逃逸、闯卡车辆,全方位开展执法行动。

  在此次行动中,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和公安厅联合发文,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以固定治超站、公路稽查站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巡查,增派路政、运管、交警、治安等执法人员,严查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严打绕站避行、短途驳载等行为;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配合,细化非现场执法工作制度,并充分利用《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赋予的新措施、新手段,严厉处罚各类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对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记六分,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对货运经营者处三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对流动检查显示超限超载的但拒绝称重检测的,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一律予以三万罚款。在超限超载现象严重区域,公安部门要向驻点派驻人民警察,打击冲卡、闯卡、暴力抗法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生产、销售拼装、擅自改装货运车辆的行为,及时抄告工商、质监等部门,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从业人员要依法吊销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对一年内违法车辆超过单位百分之十的,要责令整顿,并吊销经营许可证,重新申领者,一年内不予办理。(记者:胡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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