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将治超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开发区目标考核

15.12.2014  18:47

  12月3日,芜湖市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将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纳入2014年度各县区、集中区、开发区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芜考〔2014〕12号)印发,正式将治超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四县四区和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目标管理考核。
  此举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属地政府对治超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增强了属地政府对治超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利于治超工作的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