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拳拳是“重拳” 期待天天是“蓝天”
各方热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带来的改变,畅谈对未来的期待各城市间如何携手联防联治污染,公众参与渠道怎样才能更畅通,秸秆烟雾和扬尘污染何时能真正消除……大气污染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因此,当《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昨天正式出台后,很多人都表达了对《条例》的期待,并为大气污染治理出谋划策。
关键词:秸秆禁烧
推广秸秆综合利用
现状:虽然重视,但秸秆综合利用程度还不高,一些新技术难以推广。
省政协委员奚芝英最关心的,是《条例》中关于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规定。奚芝英说,这几年来,社会越来越关注秸秆焚烧带来的空气污染,“但是,虽然重视,成效却有限。”奚芝英看到,目前秸秆的综合利用程度还不高,而政策扶持的力度也不够。“虽然秸秆综合利用的图景很多,但难以给农民带来满意的收益。收集、捆扎、运输……费时费力,于是一些人就(将秸秆)付之一炬。”
另外,奚芝英看到,运输企业或收购企业打捆收集秸秆,要向一些农户支付秸秆费用,加上打捆机械作业和人工费用,以及运输的成本都较高,而秸秆利用起来收益不高,“不少企业感到并不划算。”而且,目前财政投入还不够,让一些秸秆利用技术也难以推广。
期待:《条例》提到加快推行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建议建立秸秆商品化利用体系和回收储运体系。
《条例》专门讲到秸秆综合利用,提出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开发、秸秆发电等综合利用方式”。对此,奚芝英非常期待。奚芝英说,全省要加快推进秸秆还田利用,“这是目前消化大量秸秆的重要途径,可以引导农民开展就地堆腐还田、覆盖还田、免耕还田等。”
另外,奚芝英希望建立秸秆商品化利用体系。“比如鼓励工业企业、家庭农场或能人大户,创办秸秆固化项目。”同时,奚芝英还希望建立起秸秆回收储运体系。“建设村级收储站,以收储站为中心,适当增设收购点,逐步实现村村有站、站站有点的网络化收储体系。”
关键词:区域联防
联防联治要动真格
期待:从《条例》可以看出,区域联防要“动真格”。希望建立起联动执法机制。现状:一直在提区域联防联治,但“给力”的措施并不够多。
关注大气污染多年的省政协委员、安徽建筑大学艺术学院教授程连昆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条例》的通过,意味着安徽治理大气污染翻开了新的篇章,“我一方面关心秸秆烟雾的治理,另一方面就是关注区域合作如何真正落到实处。”
程连昆说,大气具有流动性,污染物将随着大气运动而扩散,“所以,即便你一个城市把治理措施都做完善了,如果周边城市没有做好,那污染物照样会飘到你这个城市上空来。”程连昆说,这样的道理,大家都懂,“于是我们这两年也看到新闻说,长三角要搞区域联防,合肥经济圈要搞区域联防,但最后,好像并没有看到真正的措施。”
期待:从《条例》可以看出,区域联防要“动真格”。希望建立起联动执法机制。
程连昆说,新的《条例》规定,省政府应当在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沿淮城市群等区域,建立大气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联防联控。“把区域联防写入《条例》,我感觉这次要来真的了。”程连昆说,区域联防不能只停留在纸上,“其实有很多实实在在的措施可以做,比如首先建立联动机制,各方及时通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的信息,让其他城市做好准备。”
程连昆建议,区域内各方建立沟通机制,“如果要建设可能对邻市造成大气污染的项目,一定要及时通报信息。”另外,程连昆表示,区域联防,还可以建立起联动执法,“像秸秆焚烧、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都可以联手执法。”
关键词:扬尘污染
明确规范工地施工
现状:一些工地的施工并不规范,导致扬尘污染严重。
目前,很多城市的城建都如火如荼,有的城市忙着建高楼大厦,有的城市忙着修高架地铁。这么多工地,带来严重的扬尘污染。在建筑新材料行业工作多年的某企业副总经理余谋说,目前一些工地的施工并不规范,“比如洒水不够,混凝土搅拌没有全封闭,进出场口没有硬化等。”
期待:《条例》明确了很多处罚规定,将遏制扬尘。随着建筑产业化推广,扬尘污染将进一步减少。
余谋说,要减少施工带来的污染,就必须规范施工,“包括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污染治理负责人,覆盖、铺装等硬件不打折等。我看到新《条例》明文写了很多处罚规定,相信这能发挥作用。”
另外,余谋还表示,扬尘污染治理一方面靠规范和监管,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新技术来缓解。“现在盖大楼,大多是现场施工,无论是混凝土、砂浆搅拌,还是其他工艺,都容易产生扬尘。”而合肥市已经开始逐渐铺开的装配式建筑施工方式,则是在工厂里生产出房屋的部件,然后运到现场像搭积木一样装配,“这样就少了很多传统的施工工艺,从而大大减少扬尘产生。”余谋说,目前合肥市的建筑产业化模式,已经从保障房开始扩展到商品房,(应用)面积越来越大,“未来越来越多的工地采用这种方式盖房子,扬尘污染就会少多了。”
关键词:公众参与
信息公示将更完善
现状:信息公示虽有,但做得还不够完善,尤其应加强在偏远地区的信息公示力度。
《条例》获得通过,让我省环保公益人士感到振奋。安徽省律协环资委副主任赵光告诉记者,大气污染防治,公众参与是不可缺少的一环。“但目前,公众参与的渠道还不够畅通,首先就是环境信息披露还不是很完善。”赵光说,一些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法规来说应该公示,“但现在往往都是在网上公示,现场有时候并没有张贴相关信息。”赵光说,这些项目不少都在偏远地区或乡村,当地人上网的不多,“结果一些人不知道,从而也无法了解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期待:《条例》规定公开大气环境质量、突发大气环境事件等信息,将敦促政府部门做得更好。
新《条例》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公开大气环境质量、突发大气环境事件等,并向社会公布受到处罚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名单,“目前我们发现,省环保厅的网站上,这些信息比较齐全,但到了县级环保部门网站,很多东西没有公布。”赵光说,希望新《条例》的出台,能敦促政府部门在信息公示上做得更好。(记者 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