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突出司法行政八项特色工作
日前,宣城市委出台《中共宣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明确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突出八项特色工作。
一是突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工作。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推进法律进家庭,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二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特色活动。推行市委常委会年度专题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党政机关法治讲座等制度,确定每年1月为全市“机关集中学法月”。三是突出青少年学法特色活动。落实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广泛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建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鼓励开展“成人礼”宪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四是突出法治文化特色建设。着力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相适应,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于一体的宣城地域法治文化体系。健全扶持法治文化发展的制度,建立法治教育基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活动景观街(区)、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等公共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长效机制。五是突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范围,按照“窗口化、综合性、规范化、一站式”模式,加快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六是突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把法律援助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七是突出法律服务发展。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八是突出矛盾调解机制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境污染、物业纠纷等矛盾较多的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律师参与处理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制度。
(宣城市司法局)